叔本華一生為噪音所苦,并舉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傳記為例,指出幾偉大的作家莫不飽受噪音折磨。其實不獨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僅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應享有寧靜的權利。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論調,認為好靜乃是聽覺上的“優(yōu)潔癖”,知識分子和有閑階級的“富貴病”。在這種謬見的籠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議,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訴,一定無人理會。“人家聽得,你聽不得?你的耳朵特別名貴?”是習見的反應。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會之常態(tài),而干涉噪音卻是個人之變態(tài),反而破壞了鄰里的和諧,將不見容于街坊。詩人庫伯說得好:“()。”
填入上文括號部分最恰當?shù)囊豁検牵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