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jiān)督檢疫部門
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縣級以上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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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試題
甲在行駛過程中,因一般過失不小心與前面的面包車相撞,導致甲車上無償搭便車的乙和面包車上的司機丙均有不同程度的受傷。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甲在新浪微博上發(fā)表了數條微博辱罵乙的微博,并附帶乙的隱私照,由于甲乙均是網紅,該事件迅速登上熱搜。乙向新浪微博舉報甲的侵權行為,要求新浪微博刪除乙的隱私照,但新浪微博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任由該隱私照在微博上傳播。乙有權請求甲和新浪微博承擔侵權責任。
當具備下列哪些事由時,行為人可以減輕侵權責任或者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為位于《民法典》的最后一編,具有兜底的作用,至此《民法典》形成了“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行為——民事責任”四位一體的立法體例。從權利本位視角來看,侵權責任編屬于護權法,即侵害了民事主體的合法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甲到超市購物,保安表示必須存包后才能進入超市,甲因為趕時間只好存包。過后甲越想越覺得自己的人格尊嚴受到了侮辱,認為保安此舉就是覺得自己是小偷,一起之下,一紙訴狀將該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超市承擔侵權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甲將自己的小轎車賣給同村的乙,已經交付但還沒有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xù)。在此期間,乙駕駛該轎車撞傷了行人丙,乙負全責。此時甲乙對丙承擔連帶責任。
演唱家甲和乙公司簽訂了一份演出合同,約定甲參與乙公司2個月后的年會表演,乙公司支付5000元的報酬。一個月后,甲明確表示無論如何都不會參與乙公司的演出,此時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請求強制甲履行該合同。
甲為某市醫(yī)院感染病醫(yī)生,朋友乙患有乙肝,曾讓甲幫忙看病并開藥。后甲乙關系變得惡劣,乙當眾曝光將甲有私生子的秘密,甲遂也當眾曝光乙的病情。甲的行為并不構成侵權。
張三因出國留學,請朋友李四代為照顧其飼養(yǎng)的寵物狗。某日,李四牽著狗在公園散步時,王五故意逗狗,并且經李四再三勸阻仍不停止。后寵物狗因受到挑逗發(fā)狂,李四緊拉狗鏈無果,寵物狗最后掙脫李四的掌控將王五咬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下列選項中甲的行為構成侵權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