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題康熙六年七月十二日(1667年8月30日),康熙批準了由吏部匯奏并經(jīng)御前會議討論通過的全國性地方行政區(qū)劃和官制政革意見,其中,()正式分為江蘇、安徽兩省,改左布政使為安徽布政使,使安徽省三司健全,因此,康熙六年(1667)一般認為是安徽建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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