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某人舉報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實:
(1)甲公司的主要發(fā)起人乙企業(yè)以經營性資產投入甲公司,并認購相應的發(fā)起人股份。在甲公司成立后,乙企業(yè)將已經作為出資應當交付給甲公司的部分機器設備折合2000萬元作為自己的資產使用已3年有余,至今尚未交付給甲公司。
(2)甲公司所屬子公司偽造進出口憑證,虛報進出口經營業(yè)績,累計虛增經營額84640萬元,占公司營業(yè)額的90%,虛增利潤15600萬元,占公司利潤總額的85%,嚴重損害了股東和其他人的利益。該行為的直接責任人為A某和B某(A某為會計人員,B某為非會計人員;二者不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為甲公司出具年度審計報告的丙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C某和D某嚴重不負責任,未進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也未認真審核相關會計憑證的真?zhèn)?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盡管屬于過失,但贊成了嚴重的后果。
(3)甲公司選任的兩名獨立董事不符合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任職資格。甲公司董事會提名E某和G某作為獨立董事候選人,而E某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股股票10萬股,G某為具有4年從事會計專業(yè)研究和實務工作經歷的專家。上述獨立董事提案由出席2001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表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shù)10800萬股(占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額的18000萬股的60%)的全數(shù)同意通過。
要求:
如果舉報反映的情況屬實,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jù)上述要點(1)提示內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乙企業(yè)的行為屬于何種性質的違法行為?乙企業(yè)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2)根據(jù)上述要點(2)提示內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guī)定,A某和B某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的規(guī)定,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C某和D某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3)根據(jù)上述要點(3)提示內容,E某和G某是否符合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并分別說明理由。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1.問答題

2002年3月2日,A展覽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與B公司簽訂一份價值為100萬元的展覽設備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簽發(fā)一張金額為人民幣1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作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展覽設備;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覽設備之日起3日內付清貨款;任何一方違約,應當依照合同金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3月3日,A公司依約向B公司簽發(fā)并交付一張由C銀行承兌和付款的金額為15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在收到該匯票后,3月4日將其背書轉讓給D公司。
3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設備,經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貨,A公司遂于3月18日另行購買了設備,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雙倍返還定金30萬元,同時支付違約金20萬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異議,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雙倍返還定金和支付違約金的要求。
3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匯票不慎被盜,同日,D公司到C銀行辦理了掛失止付手續(xù)。
3月10日,王某用盜得的上述匯票以D公司的名義向E公司購買汽車一輛,并以D公司的名義將該匯票簽章背書轉讓給E公司作為支付購買汽車的價款。
3月12日,E公司為支付F公司貨款,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4月5日,F公司在該匯票到期日向C銀行提示付款,C銀行拒絕支付票款。
要求:
根據(jù)上述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雙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已經解除?并說明理由。
(2)A公司要求B公司雙倍返還定金30萬元,同時支付違約金20萬元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說明理由。
(3)王某以D公司的名義將匯票簽章背書轉讓給E公司的行為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在F公司向C銀行提示付款時,D公司已采取的掛失止付補救措施是否可以補救其票據(jù)權利?為什么?

2.問答題

2000年3月5日,A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與B銀于簽訂借款合同。該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為2億元;借款期限為2年6個月;借款利率為年利率5.8%,2年6個月應付利息在發(fā)放借款之日預先一次從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滿時一次全額歸還所借款項;借款用途為用于S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S項目)開發(fā)建設;A公司應當按季向B銀行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和借款資金使用情況;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按借款總額支付1%的違約金。
在A公司與B銀行簽訂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時,B銀行與A公司和C公司分別簽訂了低押合同和保證合同。B銀行與A公司簽訂的抵押合同約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項目作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或不能承擔違約責任,B銀行有權用抵押的S項目變現(xiàn)受償。B銀行與C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如果A公司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或不能承擔違約責任,而用A公司抵押的S項目變現(xiàn)受償后仍不足以補償B銀行遭受的損失時,C公司保證承擔相應的補償責任。
B銀行依照約定于2000年3月6日向A公司發(fā)放借款,并從發(fā)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個月的借款利息。2001年4月5日,B銀行從A公司提供的相關財務會計資料中發(fā)現(xiàn)A公司將借款資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糾正,A公司以借款資金應當由自己自行支配為由未予糾正。同年5月,B銀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為由拒絕償還借款。同年8月,B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將用于抵押的S項目變現(xiàn)受償,同時要求C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經查:A公司實際投入S項目的資金為3800萬元,挪用資金15000萬元;S項目經評估后的可變現(xiàn)價值為3500萬元;S項目建設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準手續(xù),但在抵押時未辦理抵押登記;C公司是A公司控股的子公司,C公司與B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時未獲除A公司之外的其他股東認可,并隱瞞了與A公司的關聯(lián)關系。
要求:
根據(jù)上述事實,回答下列問題:
(1)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如何處理?
(2)根據(jù)上述提示內容,A公司應當如何向B銀行支付利息?
(3)B銀行與A公司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B銀行與C公司簽訂的保證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5)B銀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說明理由。
(6)B銀行可否要求C公司承擔民事責任?為什么?

3.問答題

新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橋公司”或“公司”)于1999年7月向社會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02年5月,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討論了董事會提交的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提案,有關情況如下:
新橋公司的主營業(yè)務為路橋建設;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總額為26000萬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資產總額為126000萬元,負債總額為75600萬元,凈資產為50400萬元;公司1999年、2000年、2001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7.6%、6.8%、11.1%。
新橋公司擬計劃發(fā)行9800萬元4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按高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水平的1%執(zhí)行;本次發(fā)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期限擬為自發(fā)行之日起9個月后可轉為公司股票;轉股價格以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1個月股票的平均價格為基準,下浮一定幅度作為轉股價格;該轉股價格確定之后,在轉股期內,無論公司股份是否發(fā)生變動,都不再作任何調整。
本次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提交的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提案進行審議后的表決情況為: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表持有的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為18200萬股,占應出度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表持有的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70%;贊成票為10920萬股,占出席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60%;反對票為7280萬股,占出席有表決權股份總額的40%。
要求:
根據(jù)上述提示的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新橋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董事會擬訂的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總額是否符合有關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并分別說明理由。
(2)新橋公司董事會擬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利率水平和轉為股票的期限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3)新橋公司董事會擬訂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價格和對轉股價格不作任何調整的說明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分別說明理由。
(4)新橋公司股東大會對董事會提交的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提案的表決是否獲得通過?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