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項選擇

2010年6月5日,1993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小龍,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車司機張某緊急剎車而受傷,花去若干醫(yī)療費。2011年2月小龍傷愈繼續(xù)上學,寫了授權委托書給其父李某,讓他代理其提起訴訟。李某以正當?shù)脑V訟參加人的身份于2011年3月對寰宇公司及其司機張某提起了訴訟,要求寰宇公司和張某承擔違約責任。
在訴訟進行中,李某將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改為被告承擔侵權責任,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2.8萬元。本案被告在答辯中認為,司機緊急剎車是因為行人陳某違章過路引起,責任應當由陳某承擔,因此要求追加陳某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根據(jù)下列內容,回答問題。

本案參加訴訟的人在訴訟中的正確地位是:()

A.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B.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張某是被告 
D.小龍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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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定項選擇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下列證據(jù)中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jù)是:()

A.與當事人老陳合伙做生意的老周向法院作出的證言
B.未經(jīng)對方許可錄制的錄音資料。該錄音資料音質良好,與待證事實關聯(lián)性強
C.未成年人所作出與其年齡、智力狀況不相當?shù)淖C言
D.酷似原物,但與原物無法核對的復制品

3.不定項選擇根據(jù)民事訴訟法與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審限是從立案至宣判、調解書送達的期間,下列哪些期間不計入審限?

A.當事人申請庭外和解的期間
B.公告期間
C.處理管轄權爭議的期間
D.未組織答辯期滿前調解的案件的審理階段的調解期間

4.不定項選擇甲有一部汽車,贈與其友人乙,約定一個月后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甲將汽車交付給乙后,乙非常高興,立即開著汽車沿路兜風。但在行使過程中,因汽車故障致該車與另一車相撞,損失六萬元,汽車側翻,壓傷了行人丙。乙要求甲賠償損失,甲拒絕賠償。后經(jīng)查明,該汽車確有故障,但甲因事務繁忙,忘記告訴乙此故障。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贈與為無償合同,甲未告訴乙汽車有故障,雖有過失,但不存在故意,不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甲未告訴乙汽車有故障,致乙駕車與另一車相撞,有過失,應當承擔全部損害責任
C.因為尚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對于丙的損害,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D.雖然尚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但對于丙的損害,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乙承擔賠償責任

5.多項選擇題甲、乙、丙三方合作開發(fā)一項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同中未約定權屬問題。完成后,甲、乙要求去申請專利,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A.如丙不同意申請專利,則甲、乙不能去申請專利
B.如丙放棄專利申請權,則甲乙可以申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后,甲乙共有
C.如丙放棄專利申請權,則甲乙可以申請專利,被授予專利權后,丙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D.如丙在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現(xiàn)出現(xiàn)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可能致使研發(fā)失敗的,應當及時通知甲乙

最新試題

甲乙簽訂買賣合同,后甲起訴乙支付貨款,乙委托律師丙代理其參加訴訟,授權委托書寫明為一般授權。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設甲因家中失火,乙來救火,并奮力將該畫從火中救出,并因此被大火灼傷,花去醫(yī)藥費2000元。經(jīng)檢查,該畫因乙搶救時不慎受損,減少價值5萬元。請問:甲是否有權向乙主張賠償損失?乙是否有權向甲主張支付醫(yī)藥費?

題型:問答題

王某財大氣粗,家里請了兩個保姆小李和小田,負責料理家務。一日,王某讓小李擦玻璃,王某見小李已經(jīng)佩戴好安全帶,叮囑小李注意安全后就上班去了。小李覺得安全帶束縛人,不舒服,就取下扔在墻角,不料,小李在干活時不慎摔到樓下,嚴重受傷。第二日,王某又吩咐小田去買雞蛋,由于做飯等著用,王某就嚴厲催促小田越快越好,小田在匆忙中趕赴市場,由于車速過快,摔倒受傷。對于小李和小田的損傷,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題型:多項選擇題

若遠程公司依照生效的運輸合同主張權利,應向誰主張運輸費用的支付?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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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是否可以要求丁承擔修理房屋的費用?丁能否以拒絕追認抗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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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丁、戊三人的訴訟請求是否應支持?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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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書)展于何種證據(jù)?人民檢察院可否直接將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jù),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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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對鄭某可以主張何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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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甲為籌辦收藏品展覽,急需用錢,遂于4月4日向乙借款50萬元,以該古畫質押于乙,約定借款期限為6個月。乙因外出,將古畫托付朋友丙保管,丙也為甲之朋友。甲找到丙,表示借回古畫用作展覽,1日便返還。丙遂將古畫交付甲。不料甲又于4月20日將該古畫設質于不知情的丁,得借款50萬元,借期5個月。10月,因甲家中失火,無力還款。請問:(1)乙喪失古畫占有,其質權是否消滅?(2)丁是否能夠取得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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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日,甲乙之間《協(xié)議1》是否使得甲對乙的200萬元的債務消滅?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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