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直接 B.不直接 C.部分 D.間接
1997年,姚丹的父母相繼去世,死時留有遺囑將兩間房屋留給兩個兒子,即姚丹和姚青。當時姚丹只有14歲,正在上中學不能獨立生活。姚青已經結婚成家。 父母去世后,原本在外面租房的姚青搬進了父母的住房與姚丹共同生活。姚青的妻子對姚丹十分厭惡和嫌棄,不僅百般挑剔而且時常辱罵,兄弟兩個也經常為生活瑣事爭吵,姚丹與兄嫂的關系越來越緊張,最終導致姚丹輟學跑到已經出嫁到外地的姐姐家。姐姐姚雪、姐夫李賓的生活條件并不是很好,但仍然堅持讓姚丹在當地繼續(xù)把學上完。1999年,姚丹已滿16歲,姐夫為其找了一份工作,姚丹從此開始了自食其力的獨立生活。2000年底,姚丹因交通事故被撞成重傷,自知已經不行的姚丹當著眾多搶救人員的面留下了口頭遺囑,表示在其死后要將其全部的財產都留給其姐姐姚雪和姐夫李賓。當天夜里,姚丹因搶救無效身亡。經查,姚丹留有存款3000元。 姚丹死后,姚雪向姚青提出,姚丹在遺囑中表示其遺產全部由自己和丈夫繼承,因此,除繼承姚丹的3000元錢外,還應當繼承父母給姚丹留下的一間房屋。姚青認為,姚丹尚未成年,其所立的遺囑是無效的,姚丹的遺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本案中的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所稱的全部遺產包括3000元的存款和1間父母遺留的房屋,全部由姚雪和李賓取得。
1996年,柳鋼買了一輛摩托車,并上了人身意外傷害險和車損險,同時指定了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受益人是其父母。1998年1月,柳鋼與佟靜結婚,同年生育一子柳明。自從有了柳明,柳鋼夫妻就開始為了孩子的撫養(yǎng)教育和生活瑣事不斷爭吵,柳鋼經常在吵架時摔、砸家里的財物。2000年3月,佟靜忍無可忍帶著孩子回了娘家。2002年7月,佟靜以柳鋼脾氣暴躁為由提出離婚,柳鋼不同意,并表示今后一定會改過,希望佟靜能給他一個機會,但佟靜認為人的性格是不可能改變的,堅決要求離婚,并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柳鋼自結婚后經常辱罵佟靜,現佟靜不同意調解,且夫妻已分居兩年,可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因而判決準予離婚,并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yǎng)問題進行了判決。在接到法院判決的第二天,柳鋼提出上訴,由于精神不集中,柳鋼騎著摩托車在回來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車毀人亡。 柳鋼去世后,柳鋼的父母與佟靜為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費發(fā)生爭執(zhí),佟靜認為,盡管人民法院已經判決他們離婚,但并沒有發(fā)生法律效力,因此,其與柳鋼仍然是夫妻,保險金應當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而且其仍然可以配偶的身份繼承柳鋼的遺產。柳鋼的父母認為,保險金是柳鋼的個人財產,只能由他們繼承。
遺囑被撤銷后,被繼承人彭康的遺產38萬元,應由其法定繼承人彭立繼承。
最新試題
遺產管理人受到債權人的監(jiān)督。
遺贈
未取得報酬的遺產管理人因()造成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下列不屬于遺產分割方式的是()
習慣是繼承法的非正式淵源。
遺產管理人需要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代位繼承
繼承權的接受和放棄
繼承權的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