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合同中應訂立而未訂立的事項也即合同的客觀規(guī)范內容不能包括某種應處理的事項.
最新試題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書面形式
無形財產
定式合同的解釋方法
合同的履行期限
電腦經銷商與15歲的中學生小王訂立的筆記本電腦買賣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電腦經銷商可以催告小王的父親在()內予以追認。
廣義的合同解釋
狹義的合同解釋
以合同文義為出發(fā)點,客觀主義結合主觀主義
合同體系的解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