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1984年,田某與何某結婚,雙方均系再婚。
再婚時,田某身邊沒有子女,而何某則帶著與前夫所生之予劉陽(后改名田宏)與田某共同
生活。當時田宏僅8歲,田某與何某婚后感情較好,田某由于沒有子女也將田宏視為自己
的親生兒女。田何二人的收人盡管很少,但還是供田宏念完了高中,后田宏到當?shù)匾患移?
鞋廠工作。1990年,何某囚患精神病離家出走,田某多方尋找,仍不知其下落。田某此后
仍然與田宏共同生活。1992年,田某向當?shù)胤ㄔ浩鹪V,要求確認何某失蹤,并以失蹤為由
要求與何某離婚,法院同意了田某的請求。但在離婚這件事仁田宏與田某發(fā)生了爭吵,后
來雖有緩解,但田宏對此仍耿耿于懷。1996年,田某經人介紹,又與蔣某(女,36歲)結
婚,田宏反對繼父再婚,雙方幾乎動起手來。田宏自1994年工作后一直沒有房子,一直
和繼父一家住在一起。繼父與蔣某結婚后,田宏與繼父一家的關系越來越不好。在田宏交
女朋友的問題上雙方又發(fā)生了爭議,田宏動手打了繼父,眼看雙方無法共同生活。1997年
2月,田某向當?shù)胤ㄔ禾崞鹪V訟,要求解除與田宏的父子關系;鑒于田宏未盡到贍養(yǎng)義務
并多次打罵田某,田某同時要求田宏償還十幾年撫養(yǎng)所支付的費用。在庭審時,田宏承認
囚在許多問題上雙方溝通不夠,與繼父發(fā)生爭吵,甚至動手打了繼父是不對的.雖然在工
作后有一定的收人,但僅夠維持日常生活,且在共同生活中已經給予繼父以應有的照顧,
因此同意解除父子關系但不同意原告償還撫養(yǎng)費的要求。繼父母子女關系是否可以解除?
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最新試題
在我國,有效的離婚證件有()
題型:多項選擇題
親屬不都是家庭成員,家庭成員一般都是親屬。
題型:判斷題
外國法中,非婚生子女可通過認領和準正的方式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
題型:判斷題
婚姻無效的原因包括()
題型:多項選擇題
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題型:多項選擇題
血親的配偶包括()
題型:多項選擇題
父母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責任到子女成年時為止。
題型:判斷題
義絕是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強制離婚制度。如果夫妻之間,夫妻一方與他方的一定親屬件,雙方的一定親屬間發(fā)生了法律所指明的事件,便認為夫妻之義當絕,雙方必須離婚。
題型:判斷題
在我國,簽立婚約的男女雙方,如都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其婚約可承認其法律效力。
題型:判斷題
王某與趙某2000年5月結婚。2001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說,獲得20萬元的收入。2002年1月,王某繼承了其母親的一處房產。2002年2月,趙某在一次車禍中,造成重傷,獲得6萬元賠償金。在趙某受傷后,有許多親朋好友來探望,共收禮1萬多元。對此,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
題型:多項選擇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