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數(shù)個共同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或者約定不明確,共同作為債務人的保證人,并對全部債務負連帶責任的共同保證。
也叫債的終止,或者債權債務關系終止,是指債的當事人間債的關系在客觀上已經(jīng)不復存在,債權債務歸于消滅。
是指因債務人行使抗辯權而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從而使債權的效力受到阻止。
是指債權人不能行使給付請求權而僅能受領債務人的給付。
是指有效合同之債具有法定原因或者約定原因。而使合同之債自始消滅或者向前消滅。
最新試題
合同之債解除
不當?shù)美?/p>
債的效力減弱
混同的原因
無因管理
協(xié)議解除
最高額形式保證
抵銷
非給付不當?shù)美?/p>
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