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陳獨秀關于社會革命的一段論述:“社會底進步不單是空發(fā)高論可以收效的,必須有一部分人真能指出現(xiàn)社會制度底弊端,用力量把舊制度推翻,同時用力量把新制度建設起來,社會才有進步。力量用得最劇烈的就是革命。革命不是別的,只是新舊制度交替底一種手段,倘革命后而沒有新的制度出現(xiàn),那只算是搗亂,爭權利,土匪內(nèi)亂,不配冒用革命這個神圣的名稱。若說制度總不是好東西,不如根本革了他的命;這種高論或者有人認為如此才算徹底,其實舊制度正可藉這種高論茍延殘喘;因為凡是一種制度,都有他所以成立的理由和成立經(jīng)過在歷史上的勢力,非有一種新的制度經(jīng)過人們努力建設,成了輿論,成了法律,在事實上有代替他的勢力,他是不會見了高論,便自然消滅的;所以不切于實際需要的高論往往可以做舊制度底護身符,這種高論只算是低論罷了?!?
結合材料回答:

社會革命與社會改革的區(qū)別和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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