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過程:某日上午8:30左右,某供電公司線路搶修班人員接到電話通知,需搶修一臺高度傾斜的公用變壓器。當搶修吊車快到工作地點時,幾名交警攔車檢查,發(fā)現(xiàn)吊車已超過年檢期限2個月,交警對未年檢吊車實施暫扣并將車拖走。為抓緊時間開展工作,搶修人員一邊與交警交涉,一邊派人對所需搶修的變壓器進行停負荷、拉支線刀閘等工作。因為道路交通信號燈的電源恰好就接在該變壓器上,停電工作致使信號燈熄滅。一名交警認為這是一種報復行為,在未對搶修人員進行任何詢問的情況下,即用“警棒”對實施停電的搶修人員進行了襲擊并致其輕傷。事后,新浪等新聞媒體對此進行了負面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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